福州市关于晋安区金鸡山片区岳峰镇旧屋区改造项目控规调整已经法定程序获得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榕政综〔2020〕5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经市政府批准的控规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位于晋安区金鸡山南部片区,化工河北侧,湖东路南侧。根据旧改计划安排,为科学制定地块规划建设方案编制了《福州市晋安区350111-TT-F管理单元(金鸡山片区岳峰镇旧屋区改造项目)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二、规划调整内容
岳峰镇旧屋区改造项目按照金鸡山城市设计,同时结合地铁站点布局,增加用地开发强度;结合场地高差,优化岳峰北路、化工西路与内部支路交通组织;对接专项规划,优化公交场站布局、整合福州十中和岳峰小学,扩大为十二年一贯制中小学。
附件:控规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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