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以2023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在2022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国土利用动态全覆盖遥感监测,通过县级实地调查,省级、国家级核查,掌握2023年度国土利用的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2024年8月,福州市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经自然资源部审核通过并下发。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如下:
(一)耕地98858.00公顷(148.29万亩)。其中水田73159.88公顷(109.74万亩),占74.01%;水浇地2981.30公顷(4.47万亩),占3.02%;旱地22716.82公顷(34.08万亩),占22.98%。
(二)园地67698.05公顷(101.55万亩)。其中果园51838.31公顷(77.76万亩),占76.57%;茶园5069.50公顷(7.60万亩),占7.49%;其他园地10790.24公顷(16.19万亩),占15.94%。
(三)林地729403.83公顷(1094.1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574530.88公顷(861.80万亩),占78.77%;竹林地56661.34公顷(84.99万亩),占7.77%;灌木林地15395.58公顷(23.09万亩),占2.11%;其他林地82816.03公顷(124.22万亩),占11.35%。
(四)草地9488.47公顷(14.23万亩)。均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56083.47公顷(84.13万亩)。其中红树林地127.37公顷(0.19万亩),占0.23%;沿海滩涂52987.43公顷(79.48万亩),占94.48%;内陆滩涂2968.67公顷(4.45万亩),占5.2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5172.48公顷(172.76万亩)。其中,城市用地23790.28公顷(35.69万亩),占20.66%;建制镇用地29110.92公顷(43.67万亩),占25.28%;村庄用地54185.04公顷(81.28万亩),占47.05%;采矿用地2559.26公顷(3.84万亩),占2.2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526.98公顷(8.29万亩),占4.80%。
(七)交通运输用地20466.39公顷(30.7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712.43公顷(2.57万亩),占8.37%;轨道交通用地270.47公顷(0.41万亩),占1.32%;公路用地16815.91公顷(25.22万亩),占82.16%;机场用地791.84公顷(1.19万亩),占3.87%;港口码头用地855.22公顷(1.28万亩),占4.18%;管道运输用地20.52公顷(0.03万亩),占0.10%。
(八)水域62436.71公顷(93.6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27006.91公顷(40.51万亩),占43.25%;水库水面7140.74公顷(10.71万亩),占11.44%;坑塘水面25633.90公顷(38.45万亩),占41.06%;沟渠2655.16公顷(3.98万亩),占4.25%。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是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基础上开展的全要素变更调查,是对“三调”成果现势性的完善和更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国土空间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数据基础,是自然资源调查“一张底图”的重要内容,也是自然资源部门行使“两统一”职责的重要依据。
注1:以上数据中,万亩单位数值和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均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注2:由于统计规则变化,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农村道路用地归入其他用地,未归入交通运输用地统计;水工建筑用地单独归类,未归入水域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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