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老年医院病房楼、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北环中路南侧,该院病房楼、门诊综合楼(二期)于2018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建设单位福建省老年医院申请总平面调整:1.因地下一层优化调整及原设计部分管道井面积未计入地下室面积指标,拟将地下建筑面积由7103平方米调整为7172.69平方米,同时因设计未将上述规划许可部分地下室功能用房计入容积率指标,根据竣工修测报告,现新增约850.04平方米计容面积;2.因设计优化调整,拟调整室外消防水池及泵房设计方案,地下室建筑面积由138.5平方米调整为183.73平方米,建筑高度拟由3.0米调整为3.37米;3.因计容面积增加850.04平方米,拟在病房楼南侧新增11辆机动车停车位及3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以上调整总建筑面积拟由19727.5平方米调整为19842.42平方米,总地下室面积拟由7241.5平方米调整为7356.42平方米,总计容面积拟由13326平方米调整为14176.04平方米,总机动车停车位由211辆调整为222辆,地上机动车停车位拟由76辆调整为87辆,非机动车拟由395辆调整为429辆,绿地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满足规划要求。具体调整详附件。
现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 28日至2024年4月9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87801615,地址: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1095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5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附件:1.福建省老年医院病房楼、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原批总平图
2.福建省老年医院病房楼、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拟调整总平图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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