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
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2013年3月以来,我市根据《关于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榕打非矿办[2013]4号)精神,认真制定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积极组织部署,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各地紧紧围绕“建章立制、综合治理、落实责任”的总体要求,对专项行动以来已关闭或新发现的非法违法开采矿山(点、硐)建立档案;落实非法违法采矿动态巡查记录、报告、举报等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同时,结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推动非法违法矿点后续整治工作。9月12日至17日,市专项办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复核验收。经复核验收,整体情况较好,基本巩固了专项行动成果,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10月下旬,我市专项行动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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