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1-24 17:26

 

关于印发福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

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库区移民开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部署,落实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市场监管企管〔2018〕54号)要求,现将《福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月23日

 

 

 

 

 

 

 

福州市国土资源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为严格落实“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的监管要求,全面加强履行政府市场监管职能,落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真正做到放得开和管得住,努力创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把政府部门不该管、管不好的权力交给市场和社会,同时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做到放活不放任,促进放得更开、管得到位,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二)坚持公平公正、机制灵活。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健全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动机制,严格限制监管自由裁量权,避免“人情监管”“任性监管”,确保监管公平、公正,规范市场秩序。

(三)坚持把握重点、全面覆盖。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土地供应、矿山开采、地质勘查、测绘管理等领域企业的随机抽查力度,适当增加高风险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出人民群众安全放心的生产生活环境。各单位对应本方案,逐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两单”。进一步健全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的制定既要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也要结合市委、市政府阶段性工作和国土资源行业性经营秩序的特点,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以及抽查频次等要素;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应明确监管责任事项、监察依据、牵头责任部门、相关配合部门等要素。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各许可或主管部门依据已公布的权责清单,结合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和废止情况,对本部门负责执行的需要多部门配合的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完善后,由执法处汇总报市审改办审定。各单位“两单”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

(二)健全“两库”。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各单位要按照法定职权建立所有监管对象的名录库,并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领域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要探索实行科学分类管理,对重点领域、高风险的市场主体要列入重点抽查名录库,提高抽查比例;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建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独建立 “支队执法人员名录库”,对执法检查人员较少的部门可予以支持并参与随机抽查,对专业性强的部门可探索建立专家名录库,从中随机抽取专业性技术人员参与监督检查活动。

(三)落实“一细则”。我局结合本系统实际,于2017年12月13日制定并下发了《福州市国土资源系统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榕国土资综〔2017〕1156号),各单位、各部门应贯彻落实该实施细则,明确随机抽查目标、抽查重点、抽查方式以及联合抽查、综合执法的具体程序。

(四)涉企信息公示与共享。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提前将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报送至市局执法处,并由执法处汇总后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以及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抽查结果信息要在20个工作日内全部录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大数据平台),依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执法处、网络中心要密切配合,加强相关业务的培训、宣传和运用工作指导,及时解决信息交换使用问题,实现国土资源涉企信息的共享,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

三、职责分工

执法处负责牵头推进我市国土资源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健全“两单两库一细则”和开展监管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建议“双随机、一公开”考核工作机制;

地矿处负责牵头推进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核查工作;

利用处、行政审批处负责牵头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抽查工作;

测绘分局负责牵头推进测绘资质巡查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建立“支队执法人员名录库”,在上述部门抽查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予以支持并参与抽查检查;

办公室、执法处、档案馆(网络中心)负责及时将抽查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并在福州市政务信用数据汇聚统一填报平台上填报。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本方案并在各自负责的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加强随机抽查工作,要适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推动本地区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开展,要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来源: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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