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工清单要求,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推进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以来,在市审改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结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梳理出市县(区)两级审批事项66项。下放四个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服务事项:1.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2.地质灾害责任认定;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审批;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延期。取消四个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服务事项:1.矿泉水水源地年检;2.省级地质公园初审;3.国家级地质公园申报初审;4.国家级矿山公园申报初审。配合市审改办制定我局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9项。
(二)推出不动产登记交易一体化、“一窗受理”、网上办事、银行直连等一系列改革举措,42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网上办事,42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实现抵押直连,“银行抵押不见面审批”实现24小时办结,预购商品房预告变更登记等三项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福州“创新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被自然资源部总结并连续2年向全国推广。
(三)认真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并印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印发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的通知》以及《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联合惩戒措施的通知》,今年以来,我局共归集信用数据16700条,累计归集信用数据2834906条,无错误数据。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和《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科学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独建立“支队执法人员名录库”,对执法检查人员较少的部门予以支持并参与随机抽查。2019年度我局通过执法监察持证上岗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了《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一)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已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文件。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工作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及时反馈立法或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在驻局律师配合下,加强专项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合规性审查,为局各处室行政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三、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不断规范依法行政工作,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加大行政风险排查力度。
(二)做好信访工作。2019年是我局组织架构合并第一年,信访量较大,在局主要领导的亲力支持下,规划和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进行了有机的融合,信访工作有序展开,初访初诉处件率高效有力。
四、加强法治宣传工作
(一)推进法治宣传经常化。不断创新学法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邀请了我局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讲座,结合新修订《土地管理法》等,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讲解,将普法和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组织开展了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培训6次,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六进”专题宣传4次。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刊登8篇“谁普法谁执法”法治宣传文章。
(二)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为抓手,围绕提升执法水平,组织安排福州市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加广播电台互动访谈栏目“我执法我普法”,圆满完成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普法宣传任务。
(三)成立了政策法规服务专班。定期到基层走访,对基层、企业在项目选址、规划调整、开发建设等方面提出的问题,主动提供政策、业务等方面的指导,主动帮助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问题加快解决。不断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有计划地开展宪法、基本法律、专门法律以及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五、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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