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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部署,因省里陆续出台了关于配电房设置的相关条例、规定及行业标准,《关于实施<福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变配电房设置若干规定>的通知》(榕规办〔2015〕58号)现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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