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兼任,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确定两名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较好地发挥了日常组织和协调的作用,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对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及时对上半年、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使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
(三)落实工作经费保障。为确保法治宣传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均充分考虑了普法经费的需要,有效保证了法治宣传材料编印、业务培训及现场宣传活动所需经费开支。近年来,我局先后编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购买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依法行政主要行政法律法规依据》《自然资源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资料。
(四)落实检查考评。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了所属单位、机关处室及全体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适时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相关业务、法律教育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促进了干部职工对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一)切实落实领导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在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时,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内容及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纳入学习计划,每年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较好地保证了学习质量和效果。二是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三是举办各类法律讲座。邀请法律顾问举办法律讲座,结合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讲解。2022年来,我局组织开展了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培训2次,深入基层开展“法律六进”专题宣传4次。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积极落实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法律法规及解读专栏,及时更新宣传材料,对新颁布的法规文件进行政策解读。二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大纪念日,通过悬挂主题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举办知识竞赛、在媒体、网络刊载宣传专版、现场互动等形式,全面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政策宣传活动。三是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局机关及所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结合日常执法巡查,主动加强与辖区乡镇村居的工作联系,设立宣传专栏和黑板报、会同镇村刷写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分发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基层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理
(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同时,严格执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扩大听证范围,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或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进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工作,形成《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截至目前,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10次。二是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我局结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两级审批事项,并对163项福州市自然资源权责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三是健全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为从源头预防行政争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截至2022年11月,法规处及法律顾问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政府信息公开答复390件、各类业务合同146份,法律业务咨询154次,作出行政复议答复10件,我局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行政诉讼案件20件。四是加强部门沟通协调。2022年7月,我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赴仓山区人民法院开展上门服务,针对法院新院选址与我局在审案件情况进行深入交流研讨,转变工作思路,加强沟通联系,健全行政案件诉调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
四、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高,每年主要通过重大节日开展法治宣传,受疫情影响开展宣传活动场次较少,覆盖面不够广。二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牵涉面广,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繁多,普法工作任务较重。三是法治宣传手段有待提升,网络化、信息化方面技术手段需要进一步掌握应用,以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
五、2023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教育学习,营造良好环境。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干部职工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福建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思想内核,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法治政府建设上来,贯彻落实到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践中去。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法、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述职述廉述法考核等平台作用,突出抓好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听取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的落实,加快形成良好法治学习环境。
(二)健全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一是建立健全资源规划行政调解机制。要把行政调解作为解决资源规划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以合法、自愿、平等和效益为原则,建立行政调解机制,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和行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解决争议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排查自然资源规划工作中的矛盾纠纷隐患,坚持预防和化解并重、排查和调处并行。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配合市政府严格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改进答复方式,提升答复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强化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共同研究探讨案件中反映出的焦点、难点问题,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建立健全庭审旁听制度,对于重大案件或者是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应当组织机关有关人员进行旁听,促进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提高。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水平。2023年,我局将继续集中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我局下属的规划展示馆举办宪法宣传活动,在LED显示屏不间断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各县(市)区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机关大楼显著位置悬挂宣传主题标语,有效统筹局门户网站网络平台、新闻报刊媒体平台、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台,使之成为自然资源和规划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和连接群众的重要桥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途径,集中展现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新成绩,宣传新政策,展现新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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