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来,我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法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处,确定两名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具体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局法治宣传、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日常组织和协调的作用,为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制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结合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关于印发<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三)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在编制部门年度预算时均充分考虑了普法经费的需要,有效保证了法治宣传材料编印、业务培训及现场宣传活动所需经费开支。近年来,我局先后编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购买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依法行政主要行政法律法规依据》《自然资源管理常用法律法规汇编》等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资料。
(四)落实检查考评。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了所属单位、机关处室及全体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适时组织机关干部参加相关业务、法律教育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专业考试,促进了干部职工对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开展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意识
一是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理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我局已编制印发了《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制度、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采购了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所需的台式计算机与移动执法终端设备,每年按时开展对县(市)区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同时,严格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明确局政策法规处为法制审核处室,局法律顾问单位全程参与,对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工作。二是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进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工作,形成《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细化各环节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流程,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0件。四是健全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为从源头预防行政争议,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四、存在问题
目前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高,每年主要通过重大节日开展法治宣传,覆盖面不够广,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场次较少;自然资源规划工作牵涉面广,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繁多,普法工作任务较重,且法治宣传手段有待提升。
五、2025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教育学习,营造良好环境。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到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践中去。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法、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述职述廉述法考核等平台作用,突出抓好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听取依法行政报告制度的落实,加快形成良好法治学习环境。
(二)健全制度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一是继续加强行政调解工作。要把行政调解作为解决资源规划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以合法、自愿、平等和效益为原则,建立行政调解机制,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和行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解决争议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排查自然资源规划工作中的矛盾纠纷隐患,坚持预防和化解并重、排查和调处并行。二是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继续做好本系统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与公示工作,不断加强工作宣传,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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