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为民办实事”17项措施
时间:2021-06-02 17:15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福州市不动产登记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我市不动产登记领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此次活动涵盖为民办实事4个方面17项措施,将于12月底前全面完成。

  方案明确: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实践活动全过程,聚焦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现今年年底前排查出的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能够处理的全部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查明原因、明确处理时限。方案重点推进落实4个方面工作任务:一是解决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城镇住宅历史遗留办证,二是解决城镇住房土地划拨改出让业务“标准不一、环节多、时限长”等问题,三是解决拆迁安置房“办证难”问题,四是推进财产登记营商环境4.0版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措施共计17项,进一步保护群众财产权,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