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林莹同志主要负责出让项目批后监管、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工作。一是踏实开展土地出让前期工作。钻研土地出让及产业用地政策,细致开展地块权属核实、土地价款计算、出让方案起草等工作,及时有效对接规划、土发、房管等相关单位,落实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征迁成本、回购等事宜,累计配合完成10次公开出让方案、公告、通稿等出让前期工作,工作成效明显,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表扬。二是序时推进项目批后监管。负责52宗出让项目批后监管工作,靠前服务,协调沟通,协助解决项目建设规划变更时遇到的开竣工延期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推进。主动跟踪历史遗留问题,对时间跨度长、过程复杂的项目,逐宗分析研判,累计办结保福新苑、红霞新城等历史遗留项目20余件,解决了群众长期困扰的信访问题。三是勤于提炼总结经验材料。有一定的综合文字能力,牵头撰写的《增供地 保民生 补短板》等文章被《福州日报》《海峡资源报》等媒体采用。参与拟定《土地供应工作手册》《规范用地管理实施意见》等文件,为准确把握、高效运用、及时宣传有关政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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