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构建福州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时间:2024-04-28 15:31

 

2019年以来,福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战略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安排,扎实推进《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成果于2023年4月由福建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在规划编制中,福州市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更加突出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更加强调空间资源利用提质增效、更加注重区域协同和陆海统筹发展、更加聚焦以人民为中心的宜居城市建设、更加注重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水平,谋划构建福州市国土空间发展新格局。

一、拟定发展愿景,提出空间发展战略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立足福州“海滨城市、山水城市”特色优势,拟定福州2035年发展愿景为生态山水之城、海丝魅力之都、人文有福之州;城市性质为福建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上丝绸之路枢纽城市,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区,滨江滨海现代化国际城市。通过系统分析资源环境底线,识别问题和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落实国家和省的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制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目标和实施措施。

二、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国土空间新格局

以福州自然地理为基础,以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为目标,延续“东进南下、沿江向海”的战略方向,谋划构建“一主一副、双轴两翼、五廊一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重点建设福州中心城区(含滨海新城)、福清市区双核心,打造闽东北乃至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沿闽江和滨海地区打造“T字型”发展轴,推进城市重要功能组团沿江向海拓展布局;以罗源湾地区和江阴湾-福清湾地区为南北两翼,建设丝路海港城;打造五条生态通廊,增强西部山区的生态涵养和自然保育功能。

三、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三区三线”

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为基础,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的底线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推进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保证粮食安全;以整合优化后的各类自然保护地为主,将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重要湿地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海岸侵蚀等生态极脆弱区域,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其他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夯实生态空间本底;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主要位于福州主城、滨海新城、福清市区、江阴港和环罗源湾等地区,保障“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的空间需求。

四、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打造国际交通枢纽

以“双港”(长乐国际机场和福州港)为引领,推动高铁进机场,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运输枢纽;预留京台通道,推动福州枢纽T型向十字走廊转变,巩固对台枢纽价值;落实福州都市圈“高快一体化”和福州六个现代城互联互通建设要求,规划新建多条高快速铁路,打造以中心城为核心的“两环(四环快速、高速外环)六射”市域高快速路网格局,强化区域协同发展;加强主城区与滨海新城、福清方向的快速联系,形成“三环三纵五横”的城市快速干路网络;城区内部推进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优化交通结构,建设三级绿道,完善步行空间,提升慢行交通品质。

五、保障产业创新空间,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优化全市产业空间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用地效率和园区建设品质;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保障重点产业项目用地;加强陆海统筹,推进“海上福州”建设;打造全国一流大学城,推动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促进“产、学、研、用”融合发展,保障创业创新空间需求。

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留住城市“根”与“魂”

传承习近平总书记《<福州古厝>序》精神,探索新时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路径;扩大保护范围及规模,扩充保护要素,优化历史城区景观视廊,疏解老城人口,严控历史城区和环境协调区建设总量,构建“全时空、全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七、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建设幸福宜居城市

发挥“海滨城市、山水城市”资源禀赋,构建“一区四湾、五带五廊多楔”生态空间格局,打造环城山体公园带和“两江四岸”特色景观;串联公园及开敞空间,构筑蓝绿交织的生态网络;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打造便捷可达的社区服务网络;推动城市更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补足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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