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是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是指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构筑物。
国有历史建筑由使用人负责维护和修缮,非国有历史建筑由所有权人负责维护和修缮,城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资金补助。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问:针对历史建筑保护,禁止进行哪些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进行下列行为: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在历史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拆卸、转让历史建筑的构件;擅自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擅自改变历史建筑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象及色彩;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其他损坏历史建筑的行为。
问: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有哪些保护措施?
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注重其文化内涵,加强活态保护,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防止生态破坏、水土流失和水资源污染,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保护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投诉和举报。相关主管部门接到投诉或者举报的,应当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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