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报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函
时间:2017-11-16 09:31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报送2017

政务公开工作的函

榕国土资函〔20171387

 

市政府办公厅: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7156号)要求,我局制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榕国土资综〔2017485号),并认真抓好方案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推进,加强组织协调,密切工作配合,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信息采集、发布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机构的通知》(榕国土资综〔2017144号),构建了有领导分管、有机制主抓、有专人办理的工作格局。落实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完善了联络人制度,每月定期报送3次,确保了政务公开各专栏信息及时得到更新维护。

    (二)落实任务分解。下发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国土资综〔2017485号),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限,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规范政务公开专栏建设,下发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网站栏目调整和普查反馈的函》,进一步梳理调整国土资源政务公开栏目。

    (三)加强督查督导。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开展政务公开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积极整改,针对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二、分类推进工作

结合国土工作实际,细化信息的采集、编制、管理、审核、公开等工作内容,把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推进公开工作常态化。

    (一)抓好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加大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征地告知、确认、报批、公告等征地程序,将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政府征地转发批文列入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目录,在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发布。同时,为了确保征地信息公开工作的延续性,我局将强区扩权农转征报批及批后实施工作全面下放后征地信息公开的内容由基层制作,并要求各处室加强指导,强化责任分工,加强技术支持,有效保障了征地信息公开。2017年以来,发布征地告知书248份、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各43份、政府征地转发批文43份。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便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三)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根据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福州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标准化梳理的通知》(榕行政[2017]128号)文件精神,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纵向清单,对入驻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及办理指南进行全面梳理,规范和统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规范办理流程。目前已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共计41大项23小项,编制标准办事指南31项。

   (四)加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公开力度。2017年以来,共发布6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公告出让地块31幅和确认成交地块的成交结果信息;出让公告包含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主要规划指标、竞买申请人范围、出让方式等,保证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公平、公正。

   (五)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要求,做好与“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衔接工作。积极参与全市网上审批系统对接改造工作,并实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业务系统的信息同步,强化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业务工作联系,构筑互联互通的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对与企业、公民及其他组织密切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加强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认真落实采矿权出让信息公开制度,采矿权出让前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的采矿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局门户网站、采矿权交易机构交易大厅、福州日报或福州市级以上其它主流报刊同时发布内容相同的公告。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以上平台公开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今年,我局共公开出让采矿权1宗。

    (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实地核查专家库,通过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和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形成核查小组,对省国土厅随机抽取的矿业权人进行抽查,抽查结果通过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八)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认真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主动公开局143项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完善30项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依法公开3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图。20172月我局调整了现有行政职权目录,确定行政职权为149项,及时对外公布。

    (九)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认真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收支预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决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部门财政拨款收支表、三公经费预决算表等。二是及时更新收费文件。完善收费监管,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依据、明细等,让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三是开展3次涉企收费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给相关部门。

   (十)严格落实“河长”责任制。配合省厅做好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根据“河长制”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做好矿山治理生态恢复工作,2017年新增矿山治理恢复面积8公顷,目前已基本完成。福州市共有国家级及省级地下水自动化监测站点37个,其中已完成14处省级监测站点建设任务、23个国家级监测站点钻探任务,年度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公开平台、扩大公众参与,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情、理解、参与、监督,努力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

(一)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我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检查从严、监督从严,以检查信息内容完整性、内容规范性及内容更新及时性等方面情况为重点,及时处理发现问题,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公开工作不断推进,不断有新突破。

    (三)加强沟通协调。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同市数办和市档案馆的联系,有效提升工作水平。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1110

 

来源: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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