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租赁房试点工作
时间:2020-09-29 15:41

  自2019年福州被列入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为规范新建、配建(自持)租赁住房建设,进一步提高居住品质和管理水平,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以多项任务目标及工作导则,全面加速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

  一、明确目标任务

  2020至2022年,全市计划新增各类租赁住房10万套(含间,下同),培育和发展规模化租赁机构10家。其中,新建租赁住房5万套左右,改建租赁住房1万套左右,筹集存量租赁住房4万套左右。

  二、落实项目清单

  按照“集体用地优先、国有出让用地优先、产业和高校集中区优先”原则,落实项目用地清单,优先保障五城区及高新区租赁用地需求,统筹兼顾其他七县(市)区项目建设。具体项目按“总量不减”原则适时调整实施:

  (一)2020年:计划新建项目31个3.1万套119.12万平方米,改建项目5个0.5万套,筹集国有及社会存量房源2.4万套。

  (二)2021年:计划新建项目19个1.9万套68.95万平方米,改建项目5个0.5万套,筹集社会存量房源1.7万套。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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