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贸学校校园建设项目位于鼓楼区洪山桥原厝23号,已通过建筑方案设计审查。现建设单位申请方案变更,拟取消教学楼一,增加学生宿舍楼二,同时对体育场布局及教学楼二、教学楼三、教学楼四外轮廓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的各项规划指标均满足省市技术规定要求,具体调整详见附图。
现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详情可查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gtzyj.fuzhou.gov.cn),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 22日至2019年7月30 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行政审批处反映(联系电话:87111953)。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处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327508)。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号楼5层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一:福建工贸学校校园建设项目原批总平图
附件二:福建工贸学校校园建设项目拟调整总平图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