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
丙级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关于公布最新省级行政审批清理结果的通知》(闽发改体改[2014]829号)和其他相关规定,我局对2021年度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资质中1家单位提交的1个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通讯地址: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
联系电话:0591-83825593(局行政审批处)
0591-83309390(局地灾防治与地质矿产管理处)
附件:福州市2021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资质审查结果公示名单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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