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2026年福建福州市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福清湾片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2026年福建福州市海洋生态修复项目(福清湾片区)位于福清市龙田镇北侧海域、高山镇玉楼村东侧海域。项目主体工程申请用海面积1.8870公顷,其中非透水构筑物用海0.5588公顷,透水构筑物用海1.3282公顷,申请用海期限40年;项目施工期用海申请用海面积29.3572公顷,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申请用海期限3年。
2.编制主体名称:福建省港航勘察科技有限公司
3.组织评审单位: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83324177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521
传真:0591-83324177
4.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组织评审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反映意见。
6.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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